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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问题突出 11名干部被追责问责

2021-05-31| 发布者: 谷城信息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20日通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,景洪市政府等4个责任单位被问责......
深民网

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20日通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,景洪市政府等4个责任单位被问责,景洪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白玲等11名干部被追责问责。

  通报称,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“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突出,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‘污染源’”。根据云南省委的要求,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第一时间以事立案直查直办,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。

  经查,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、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及相关领导干部失职失责,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不严,环保验收把关不严,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;景洪市政府、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主体责任不落实,及时研究、督促整改不到位。

  根据有关党纪法规,经云南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景洪市政府、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通报问责,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;给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、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检查问责,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。

  同时,给予景洪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白玲政务警告处分;给予时任景洪市政府副市长贾胜生政务记过处分。给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王东诫勉问责。给予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建玲批评教育;给予景洪市政协党组书记、主席段春批评教育。

  给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高雪昆诫勉问责;给予景洪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高嵩诫勉问责。给予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赵江华党内警告处分;给予景洪市环卫清洁公司副总经理董玉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给予时任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场长陈俊江政务记大过处分。给予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王开平批评教育。(完)

(文章来源:中国新闻网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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