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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口多人被曝光!只因这件事,绝对不能干

2021-04-18| 发布者: 谷城信息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酒驾、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及驾驶人自身与他人的生命、财产安全2021年为有效遏制和减少我市酒驾醉驾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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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酒驾、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

  危及驾驶人自身与他人的生命、财产安全

  2021年

 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

  我市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

  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

  持续聚焦道路交通事故预防“减量控大”总目标

  从辖区实际出发

  分析研判,织牢部署“组织网”

  排兵布阵,形成严管“整治网”

  加强专业能力培训,树立执勤执法“规范网”

  深化酒驾宣传教育,打造社会警示“舆论网”

  对酒驾醉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

  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、平稳、有序

  现对2021年4月

  部分酒驾、醉驾违法驾驶人进行

  大曝光

  

  马某某

  ■4月2日21时56分,马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冀G***M3”的汽车在张家口蔚县下广线106公里100米处被交警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6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  罚款1000元,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

  

  乔某某

  ■4月2日13时55分,乔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冀G***32”的汽车在张家口下花园区新花园社区门口被交警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8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  罚款1000元,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

  

  张某某

  ■4月2日23时31分,张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冀A***50”的汽车在张家口怀安县左卫镇中学红绿灯西200米处被交警查获。经抽血检测,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3.10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
  吊销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

 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
  

  李某某

  ■4月7日16时22分,李某某驾驶一辆汽车在张家口沽源县闪电河乡附近路段被交警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6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  罚款1000元,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

  

  段某某

  ■4月4日21时41分,段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冀G***67”的汽车在张家口主城区建国路鱼儿山后街100米处被交警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6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  罚款1000元,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

  

  尹某

  ■4月5日20时35分,尹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冀G***E0”的汽车在张家口主城区学府东大街被交警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4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  罚款1000元,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

  

  吴某某

  ■4月5日21时12分,吴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冀G***P5”的汽车在张家口张北县永春大街北辰路口100米处被交警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2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  罚款1000元,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

  

  冯某某

  ■4月5日21时45分,冯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冀G***28”的汽车在张家口怀来县存瑞东街交通局路口被交警查获。经抽血检测,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3.83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
  吊销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

 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
  

  徐某某

  ■4月5日22时46分,徐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蒙D***96”的汽车在张家口张北县张库大道建安路口200米处被交警查获。经抽血检测,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2.89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
  吊销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

 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
  

  李某某

  ■4月5日23时35分,李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渝A***V1”的汽车在张家口崇礼区西湾子镇裕兴路安保中心路段被交警查获。经抽血检测,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0.49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
  吊销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

 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
  

  安某某

  ■4月6日晚,安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冀G***03”的汽车在张家口主城区清水河中路南城壕街被交警查获。经抽血检测,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8.25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
  吊销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

 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
  

  何某某

  ■4月11日凌晨,何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冀A***W7”的汽车在张家口怀来县府前东街双语小学处被交警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2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  罚款1000元,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

  

  李某某

  ■4月11日21时50分,李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冀G***68”的汽车在张家口主城区盛华西大街滨河路口被交警查获。经抽血检测,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6.63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
  吊销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

 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
  

  刘某某

  ■4月12日16时54分,刘某某驾驶一辆低速三轮车在张家口阳原县马圈堡乡内道路10公里800米处被交警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0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  罚款1000元,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

  

  牛某某

  ■4月13日14时22分,牛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“冀G***96”的汽车在张家口涿鹿县棘下线3公里800米被交警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3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  罚款1000元,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

 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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