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4-10| 发布者: 谷城信息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4月9日从财政部获悉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,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此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基础上,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,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(文章来源:经济参考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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